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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筑的设计要遵守哪些原则

生态建筑是将生态和建筑结合起来的新的建筑发展观。在实际的建设中要遵守以下原则。
  3.1环境共生原则
  注意建筑与自然环境的结合和协作,使人的行为与自然环境的发展取得同等地位,这是生态建筑设计的最基本内涵。必须了解到人是自然环境的一分子,人的活动必须与环境建立起一种新的结合和协作关系。对自然环境的关心是生态建筑存在的根本,是一种环境共生意识的体现。
  3.2因地制宜原则
  善于因地制宜地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因素和高效地利用自然资源,根据生态学的进化论,生态建筑设计包含着资源的经济利用问题,其中首要的是土地的利用问题。今后建筑业的发展,势必在有限的土地资源内展开,为了节省有限的土地,必须建立高效的空间体系。其次是建筑节能和生态平衡,也就是减少各种资源和材料的消耗,如太阳能的利用和建筑保温材料的应用等。
  3.3“整体优先”和“生态优先”原则
  更加注意自然环境设计,要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特点和规律加强重视,加强自然环境的利用,使人工环境和自然环境有机交融。
  3.4地方根植性原则
  任何一个区域规划、城市建设或者单体建筑项目,都必须建立在对特定地方条件的分析和评价的基础之上,其中包括地域气候特征、地理因素、地方文化与风俗、建筑肌理特征要有利于环境持续性的各种能源分布,如地方建筑材料的利用强度和持久性,以及当地的各种限制条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