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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田园综合体利益分配——河南赛雅设计院

  利益分配机制

  (1)农民和村集体收益主要来自三方面:以农村土地入股村合作社获得分后收益;

  或者出租土地获取租金;成为企业员工获取劳动报酬;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次性补偿。

  三个自然村,目前流转平均费用在 500-800 元 / 亩之间,仅流转一项,一般农户家

  庭一年可以收入 6000 元地租收益(每户 4 人,人均耕地在 2 亩以上)。园区建设农

  业大棚 160 座,智能连栋温室大棚 1 座,这些都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安排大量

  周边村民在本村土地上实现就业。农民在土地流转后,又被重新聘用到田园综合体

  建设人中,参与种植、养殖、灌溉、看护、除草、运输、收割、销售等各项生产经

  营活动,基本上每日工薪在 50—90 元之间,每个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可以实现年收

  入 11000 元左右,按户均两个劳动力计算可以实现每个家庭收入 22000 元左右。

  项目建设完成后,从第三年(有些果木、养殖项目生产周期较长)起,甲方从毛收

  入(按 3500 元 / 亩的标准)提取定额管理成本费用,剩余收益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生

  产经营情况,按照实际出资及追加投资入股比例分红,共享收益。项目收益按照双

  方年度会议决议用于提取法定公积,支持企业初期发展建设,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发展、

  村容村貌改善、环境综合治理,创新农业科技研发,培训新型技术农民等。

  (2) 企业收益:实现完整业态后,通过产业经营获取经营性收入;酒店、民宿社

  区等配套实现收益。

  (3) 政府方面:乡镇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使得园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各

  方共享园区便利的基础设施和交通设施,根据项目年度经营情况,依据入股分红规

  模获得收益,综合分配给田园综合体涉及相关村组,用于村级公益事业的发展建设。

  项目合作协议 5 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根据当时地租行情和企业发展经营形势,合

  作方案和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方案由乡镇政府及村集体和合作企业协商制定。

  利益分配机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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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8、项目区域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完善

  (一)环境治理

  1、建设垃圾屋,按照“清运垃圾、铲除杂草、挪走柴堆、清扫路面、刷白树木、”的要求,彻底清理各类积存垃圾、拆

  除乱搭乱建、临时建筑、消灭所有卫生死角,使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2、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加强对保洁队伍的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路段,落实工作责任,

  做到“日产日清”。

  3、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落实保洁及垃圾处理制度、切实提升村级

  卫生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1、加强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在已有的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计划建设村务公开、信息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群众

  活动中心,使之成为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同时要在广场西南角安装大型 led 显示屏,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按照“四个一”(一个文化活动中心、一所农家书屋、一面文化墙、一支农民文艺队伍)的要求,

  大力开展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和活跃群众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3、加强农村医疗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合作医疗标准化卫生室监管水平,不断改善辖区居民就医条件。